本網訊 (通訊員顧建兵 張蓉蓉 記者王瑋麗)12日,位于長三角地區的江蘇高院、浙江高院、安徽高院和上海高院聯合發布一批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典型案例,如皋法院審結的江蘇某新能源車輛公司破產清算案入選。
江蘇某新能源車輛公司原系新能源車輛制造企業,因資金鏈斷裂,陷入經營困境,如皋法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重整案。因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白熱化、補貼政策變化復雜等因素,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經延長屆滿后,未有意向投資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2022年5月24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對該公司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產。資產處置過程中,因該公司資產體量巨大,廠房及設備等破產財產整體打包處置多次流拍。
為實現破產公司資產快速處置,如皋法院多次與屬地招商部門對接,了解到該公司的廠房標準與當地同期招商的某新材料公司的生產需求高度匹配。該新材料公司是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多家知名高新技術企業生產高性能金屬復合材料及零部件。
如皋法院多次組織招商部門及某新材料公司進行現場勘查,在兼顧破產企業財產保護以及某新材料公司生產需求的前提下,制定了土地、廠房等不動產與設備、車輛等動產的破產財產處置方案。2022年10月18日,該公司名下土地、廠房等不動產資產包經掛網公開拍賣,由屬地國有公司以2億余元的價格收儲。如皋法院、破產管理人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同步推動開展廠房內固定設備保護性拆除、協調某新材料公司設備先行進場等工作,大幅縮短了該公司總投資20億元項目的安裝、調試、試生產及驗收等各項流程工期,項目從簽約到投產用時僅100天。截至2023年底,上述項目銷售收入達19.3億元。
生產要素的創新配置是催生新質生產力的推動力之一。破產審判作為人民法院促進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的重要抓手,可以通過對破產企業土地、廠房等資產的處置,將破產企業的資源重新釋放到市場中去,讓生產資料發揮更大價值。
本案中,人民法院在企業挽救無望的情況下,及時裁定破產清算,同時聯合政府部門精準匹配招商引資項目,利用破產企業資產服務保障重大先進制造項目落地投產,最大限度盤活企業資源。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認為,本案的處理充分彰顯了破產審判在“去產能、調結構”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推陳出新”“新陳代謝”的方式有效實現了產業升級,是人民法院推動生產要素創新配置、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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