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十天,兩地兩命。
青島父親打死兒子、溫州母親打死女兒兩起血案,顛覆人們對“虎毒不食子”的認知和想象。我不知道,兩名亡者在父母棍棒下帶著傷痛離開這個美麗世界的最后一瞬,雙眸中凍結了多少至親給予的殘忍?
更殘酷的事實是,這些年來此類事件從未絕跡。
曾幾何時,“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等看似“約定俗成”的教育方式,成為一些人心照不宣的家暴由頭。甚至鄰里間聊個閑話,也不乏有人輕描淡寫說聲“孩子太頑皮不聽話,揍一頓就老實”。
這種以傷害為前提的陳舊家庭教育觀念,其危害性有多大?專家結合案例分析,父母簡單粗暴的“棍棒教育”形成的傷害,將會延續(xù)到孩子成人后的家庭生活;其造成的暴躁易怒沖動、膽小怕事自卑、親情冷漠叛逆,以及缺少家庭溫暖和安全感帶來的抑郁,甚至會是伴隨一輩子的噩夢。
筆者曾遇到一位因家暴而抑郁的男生。他說,我父母從小打我罵我,認為我一無是處;連生我養(yǎng)我的至親都嫌棄我,這個世上還能有誰認可我?
系列傷害事件表明,傳統(tǒng)“棍棒教育”已難容于現(xiàn)代社會;暴力教育無助問題解決,帶來的是孩子生理心理創(chuàng)傷。為人父母者理應自覺控制極端化情緒,以科學、理性、寬容和孩子溝通,陪伴孩子快樂生活、開心成長。被證明富有成效的“分齡情緒引導法”,就是一個按不同年齡實施不同情緒教育的成功范例。
“嚴格管教”,絕不該成為“濫施暴力”的“遮羞布”。各方強烈關注這兩起父母傷害子女致死事件,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完善相關法律、明確家庭暴力界定和懲處標準,確保法律公正執(zhí)行已成燃眉之急。
誰給了父母傷子致死的權利?倘若施暴者打著“教育”幌子實施家暴,在追責時僅被定性為“過失”而非“故意傷害”,那么,量刑過輕凸顯的不僅是法律對家暴的界定和執(zhí)行存在“認定困境”,還將被人一再質疑“情大于法”的變相縱容。
“孔子家兒不知罵,曾子家兒不知怒;所以然者,生而善教也。”除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社會支持系統(tǒng)不可缺位也至關重要。
兩起死亡事件警鐘長鳴的背后,也折射出社會層面對以“教育”之名掩蓋的“隱性家暴”警惕性不足。倘若社區(qū)、婦聯(lián)、學校等能及時發(fā)現(xiàn)不良苗頭,提前介入對涉暴家庭的教育指導,心理輔導和司法機構及時出手干預救助,那么,此類悲劇本可避免。
收起你手中傷害孩子的棍棒吧!你雖身為父母,但你無權傷害孩子,更不會被“法外豁免”。
文/江東客 (言論系作者原創(chuàng),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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