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奐
我家有一份珍藏了78年多、原南通縣抗日民主政府頒發給抗日烈士莊鳳林同志家屬的第一號光榮證。它是對莊鳳林抗日救國、英勇犧牲歷史的表彰和見證。《梁靈光回憶錄》曾講到1941年12月,縣警衛團在地下工作人員配合下,攻打金沙鎮敵據點取得輝煌戰果。這位地下工作人員就是莊鳳林。
莊鳳林是我的胞兄。我家原先住在南通縣金沙鎮東五里廟鄉下,父母生育兩男一女,即胞兄莊鳳林、胞姐莊鳳芝和我。
1938年3月17日,日本侵略軍從姚港登陸。莊鳳林和金沙地區許多愛國青年一道,積極開展抗日救亡的宣傳活動。金沙淪陷后,日寇經常下鄉騷擾,有時受到抗日游擊隊的襲擊,莊鳳林也曾給予配合和支持。
1940年10月黃橋決戰勝利后,新四軍第三縱隊按蘇北指揮部的決定,在司令陶勇、政委劉先勝率領下東進,到達掘港鎮。莊鳳林聞訊和幾個愛國青年趕到掘港,要求參加新四軍。接待的同志勸說他們等到新四軍進駐南通縣。莊鳳林回來即向父母要求在金沙鎮租賃店房,開了爿香店;父親常去照料,不久鳳芝姐和我也去和胞兄同住。雖說開了店,莊鳳林并不安心做生意。1940年12月初南通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1月中共南通縣委重建,莊鳳林和縣委聯絡部聯系上,擔任了駐金沙鎮據點情報員。
1941年冬,莊鳳林策應南通縣警衛團攻打金沙獲得勝利后,被吸收加入了共產黨。因叛徒出賣,1942年2月9日下午,莊鳳林不幸被捕。敵人對他施加種種酷刑,一再威逼他招供,他始終堅貞不屈,遭殺害時年僅19歲。
敵人殺害莊鳳林之后隨即到我家抄家。家門被封,一家人哭哭啼啼去流浪。新四軍曾臨時接濟,后來還把我和姐姐送到海邊由梁靈光任董事長的三余中學讀書,一切費用全由新四軍提供。父親也給一些商店臨時打工,勉強維持生活。
1946年的春節前夕,縣里領導來我家慰問,把南通縣抗日民主政府民國三十五年一月頒發的第一號光榮證送給我的父親。1949年1月28日金沙解放。縣人民政府又于1951年給我家頒發了新的烈屬證,以后還補發了撫恤金。父親、姐姐和我都被居民推選參加了工作,姐姐和我還相繼被吸收加入共產黨,當上國家干部。